为扎实做好2025年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及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政策要求,扎实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各项要求走深走实,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消除家长盲目跟风择校行为,提高教育治理能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环境。
二、招生对象
1.幼儿园小班: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一年级: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3.七年级:2025年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一)幼儿园招生计划
1.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
县幼儿园:拟招10个班,250人(其中汉源户籍230名,非汉源户籍20名)。
县第二幼儿园:拟招6个班,150人。
县第三幼儿园:拟招3个班,75人。
西城新区幼儿园:拟招3个班,75人。
银河幼儿园:拟招2个班,50人。
新星幼儿园:拟招2个班,50人。
2.非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
非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由各镇街总校根据本镇街实际情况统筹下达。
(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1.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县南街小学:拟招8个班,360人。
县南街小学东城校区:拟招3个班,135人。
县北关小学:拟招6个班,270人。
县实验小学:拟招6个班,270人。
西城小学:拟招2个班,90人。
县第一初级中学:拟招14个班,700人(含奥体班50人)。
县北城实验学校:拟招一年级2个班90人,七年级6个班300人。
2.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各镇街总校根据本镇街实际情况统筹下达。
四、招生条件
(一)招生类型
按照全省有关规定,将招生对象分为户籍类和随迁类两大类。凡是户籍在我县的适龄少年儿童为户籍类,凡是户籍不在我县的适龄少年儿童为随迁类。户籍类又分为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房产类)和其他(含政策准入类、就业随读类、经商营业类、务工类等)三类;随迁类又分为就业随读类、经商营业类、务工类等。
符合多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种类型作为入学条件。
(二)城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
1.户籍类
(1)房户一致:幼儿或学生户籍属于汉源街道户籍,且与家长在同一户籍簿,住房在户籍地址范围内(含因其他真实客观历史原因在汉源街道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到户籍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新迁入户籍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挂靠在城区亲友处或学生户籍为独立户籍的,不作为户籍类入学条件,其学生应返回父母实际户籍地入学。
(2)房户不一致(房产类):在汉源街道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的,且房产所有人与幼儿、学生户籍在同一户籍簿,提供房产资料作为入学条件(房产资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日前),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有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的,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入学条件。各类住宅房产非房产所有人居住而转租给别人居住者的子女或者出卖转让后未过户无正规部门备案合同、证明材料购买方的子女不得以此房产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仅有购房合同实际未入住的,不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实际居住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者,需由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房产所有人属幼儿、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如果学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可以以房产类报名。因县城规划拆迁户和父母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在城区等人员的子女,实际户籍与实际住房分离的,按住房实际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3)其他类
①政策准入类:以下4种情形的可享受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我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的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以上几类只能选择幼儿、学生父母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②就业随读类:户籍在我县但未在汉源街道办,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汉源街道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子女,选择幼儿、学生父母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③经商营业类:户籍在我县但未在汉源街道,父母长期在汉源街道经商,有固定门店或营业场所且正常营业的(父母一方是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且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和变更时间在2025年1月1日前),到经营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④务工类:户籍在我县但未在汉源街道,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汉源街道稳定务工一年及以上的,在汉源街道有稳定住所,到所租房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2.随迁类
①就业随读类:户籍未在我县,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汉源街道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正式职工的子女且工作满半年及以上的,并在我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可选择幼儿、学生父母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②经商营业类:户籍未在我县,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汉源街道居住经商,有固定门店或营业场所且正常营业的(父母一方是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且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和变更时间在2025年1月1日前),并在我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到经营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③务工类:户籍未在我县,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汉源街道稳定务工一年及以上的,在汉源街道有稳定住所,并在我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到所租房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若随迁子女父母在汉源街道有房产,则可按照户籍类中的房产类报名。)
(三)非城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非城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各镇街总校负责统筹安排,报名条件参照城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执行,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招生。
五、报名时间及招生录取
(一)幼儿园招生
1.报名时间。非城区幼儿园报名时间为8月19日;城区幼儿园报名时间县幼儿园为8月19日至8月22日、其余城区幼儿园为8月22日至23日。
2.报名方式。县幼儿园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方案见县幼儿园发布的公告),其余幼儿园实行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城区幼儿园对照户籍类和随迁类的招生条件,通过线下逐一审查幼儿入园资格。具体报名详情请关注各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家长按照要求准备好所需资料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提供材料要真实有效,一旦查实弄虚作假,取消该幼儿在城区幼儿园入园资格。非城区幼儿园资格审查参照城区幼儿园执行。
4.录取方式。城区幼儿园按照户籍类中房户一致、户籍类中房户不一致、政策准入类、就业随读类(含户籍类和随迁类中的该类)、经商营业类(含户籍类和随迁类中的该类)、务工类(含户籍类和随迁类中的该类)的顺序录取。非城区幼儿园录取方式参照城区幼儿园执行。
(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报名时间。8月15日至8月20日家长网上登记报名,非城区学校8月21日至8月22日按招生类型进行审核录取,城区学校8月23日至8月24日按招生类型进行审核录取。
2.报名方式。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家长在手机上下载秦务员APP或在电脑上登录“陕西政府服务网”,实名注册并登录,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页面,先点击办事指南,再点击在线办理,根据入学条件选择1所学校提交相关材料报名。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对操作有实际困难的学生家长,可在学区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到学区学校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3.资格审查。以划定学区为依据,对照户籍类和随迁类的招生条件,通过线上、线下逐一审查学生入学资格。同时,家长、学生务必关注所申请报名学校的通知信息,按照要求准备好所需资料到学校现场资格审查,所提供材料要真实有效,一旦查实弄虚作假,取消该生在城区学校入学资格。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格审查参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4.录取方式。按照户籍类中房户一致、户籍类中房户不一致、政策准入类、就业随读类(含户籍类和随迁类中的该类)、经商营业类(含户籍类和随迁类中的该类)、务工类(含户籍类和随迁类中的该类)的顺序录取。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录取方式参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三)统筹调剂
1.城区幼儿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顺序录取到某类时,报名幼儿、学生人数大于该园校剩余学位数时,该类幼儿或学生全部参与摇号确定录取幼儿或学生,同时该园校不再接收该类顺序后其他类型的幼儿或学生报名。需要摇号的城区幼儿园或学校,将在县教体局的监督下错时进行。通过摇号未录取的幼儿或学生,由县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或学校,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幼儿园或学校就读。未在网上注册报名义务教育学校造成无法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调剂,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联系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非城区幼儿园、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若需统筹调剂,参照城区幼儿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执行,由各镇街总校负责。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县教体局成立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各园校要牢固树立招生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意识,不折不扣执行全县招生工作统一部署,要依据本方案制定本园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及时向外公布,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积极稳妥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各园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报名工作流程和招生政策,强化服务意识,设置招生报名工作热线,引导家长形成合理的就学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3.强化督导检查。在招生报名期间,县教体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园校招生报名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网上初审、现场资审、摇号录取等环节公平公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努力提升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1.宁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
2.宁强县城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现场资审材料清单
3.宁强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4.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家长操作视频指南
宁强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5日
附件1
宁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
县南街小学:东以兴宁路(后马路)以西—信用社南大街分社—南门转盘—南门移动公司—汉源大道—东门村界;北以中心广场—人民路以南—兴宁路(后马路)为界;西以永惠桥—永惠广场以南—石垭子(七星池1、2、6组);西南至高家坪村边界(含高家坪村)。
县南街小学东城校区:高寨子街道办的何家院村、肖家坝村、罗村坝村、古城村、筒车河村、筒车河社区。
县北关小学:东南以安沟口—环城路—阳光维也纳新建步行桥以北;北至柏林驿村边界(含柏林驿村);东至金牛路(安沟口—山水家园—农发行家属院)北山观;南以三角洲公园—步行街—广场大桥—玉兴路—永惠广场以西(含羌州路社区北路、中路);七星池村(3、4、5组)、王家坪村、金家坪村(1组、2组)。
县实验小学:以玉带河为界,西北以中心广场—人民路以东—兴宁路(后马路)以东为界;东南以环城路大桥—蒲丁路以北为界(含羌博园);东北以阳光维也纳新建步行桥延伸至环城路—安沟口—长兴路以东(含阳光维也纳小区);安沟村、汉水源村、黄坝驿村、西沟村、七盘关村、谢家沟村、石墙院村、亢家洞村、滴水铺村、金家坪村(4、5、6、7组)。
县北城实验学校:主要接收汉源街道户籍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西城小学:二道河社区、二道河村、七里坝村、回水河村、金家坪村(3、8、9组)。
高寨子中心小学:高寨子村、薛家坝村、韩家坝村、戚家垭村。
县第一初级中学:汉源街道办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县第一初级中学高寨子校区:高寨子街道办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县南街小学东城校区)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广坪镇初级中学:广坪镇、安乐河镇内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代家坝镇初级中学:代家坝镇、巨亭镇内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铁锁关镇初级中学:铁锁关镇、二郎坝镇内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青木川镇九年制学校(初中部):青木川镇内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其余各镇(街)中学、小学按属地原则,由各镇(街)总校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分学区招生。
附件2
宁强县城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现场资审材料清单
一、户籍类所需材料
(一)房户一致类
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幼儿、学生户籍必须与家长户籍在同一户口簿) ;幼儿、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其中学生是收养的孤儿,还需要提供民政等部门的证明材料);房产资料。
(二)房户不一致类(房产类)
1.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幼儿、学生户籍必须与家长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幼儿、学生与房产所有人(仅指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
2.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其中无证的按揭购房但实际入住的需提供经过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正式发票、银行还贷流水证明;廉租房、公租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需提供原始租房合同或原始购买房屋合同等证明材料;自建房无证的需提供房屋建设审批原始合法手续;拆迁户无住房的需提供原始拆迁安置协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需提供原始购房合同、交款正式发票等)。
3.提供住房地当年1—6月缴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正规发票。
(三)其他类
1.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幼儿、学生户籍必须与家长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幼儿、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
2.分类提供资料。政策准入类,提供符合享受优待政策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审批表,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当年1-6月工资流水证明(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就业随读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文件及当年1-6月工资流水证明(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经商营业类,提供营业执照及实际经营场所门店图片。务工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县城的务工合同或证明及务工单位出具的1年工资流水单(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
3.房产相关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
二、随迁类所需材料
1.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幼儿、学生户籍必须与家长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幼儿、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
2.分类提供资料。就业随读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文件(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和1-6月工资流水证明(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经商营业类,提供营业执照及实际经营场所门店图片。务工类,提供父母在县城的务工合同或证明及务工单位出具的1年工资流水单(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
3.需提供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4.家长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联系电话、盖上单位公章)。
5.租房合同。
特别提醒:
1.所有资料现场资审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份。
2.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查实存在虚假资料,将取消城区园校入学(园)资格。对造成矛盾纠纷、社会不良影响等问题的,将移送纪检监察、司法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对开具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及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非城区幼儿园、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参照上述清单提供资料。
附件3
宁强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
学校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宁强县第一初级中学 |
王老师 |
15029168789 |
2 |
宁强县北城实验学校 |
谷老师 |
18091653453 |
3 |
宁强县南街小学 |
冯老师 |
13571660209 |
4 |
宁强县北关小学 |
崔老师 |
13892693058 |
5 |
宁强县实验小学 |
刘老师 |
13709166961 |
6 |
宁强县西城小学 |
刘老师 |
15091656077 |
7 |
宁强县第一初级中学高寨子校区 |
程老师 |
13571614067 |
8 |
宁强县高寨子中心小学 |
唐老师 |
13572618762 |
9 |
宁强县南街小学东城校区 |
王老师 |
13891656486 |
10 |
宁强县铁锁关镇初级中学 |
韩老师 |
18220788317 |
11 |
宁强县铁锁关镇中心小学 |
马老师 |
13892639549 |
12 |
宁强县铁锁关镇周家坝小学 |
崔老师 |
13474338761 |
13 |
宁强县铁锁关镇坪溪河小学 |
张老师 |
15191922966 |
14 |
宁强县胡家坝镇初级中学 |
鲁老师 |
13619162179 |
15 |
宁强县胡家坝镇中心小学 |
谭老师 |
15191651992 |
16 |
宁强县二郎坝镇中心小学 |
何老师 |
18729628437 |
17 |
宁强县二郎坝镇二郎坝小学 |
何老师 |
18292626468 |
18 |
宁强县毛坝河镇九年制学校 |
赵老师 |
15009164411 |
19 |
宁强县毛坝河镇大竹坝小学 |
石老师 |
18729160963 |
20 |
宁强县禅家岩镇九年制学校 |
涂老师 |
15291583010 |
21 |
宁强县巴山镇九年制学校 |
杨老师 |
18292606989 |
22 |
宁强县巴山镇关口坝小学 |
唐老师 |
13772847733 |
23 |
宁强县第三初级中学 |
邓老师 |
15891165549 |
24 |
宁强县大安镇中心小学 |
李老师 |
13474303758 |
25 |
宁强县大安镇庙坝小学 |
闫老师 |
15319371802 |
26 |
宁强县大安镇南屏小学 |
张老师 |
15883901215 |
27 |
宁强县大安镇桑树湾小学 |
邓老师 |
13571684477 |
28 |
宁强县大安镇烈金坝小学 |
胡老师 |
18991625520 |
29 |
宁强县大安镇宽川小学 |
杜老师 |
13572628244 |
30 |
宁强县代家坝镇初级中学 |
周老师 |
13468685751 |
31 |
宁强县代家坝镇中心小学 |
宋老师 |
18142353177 |
32 |
宁强县代家坝镇巩家河小学 |
王老师 |
15029867788 |
33 |
宁强县代家坝镇南沙河小学 |
陈老师 |
15909167816 |
34 |
宁强县代家坝镇徐家坝小学 |
朱老师 |
15029765087 |
35 |
宁强县第二中学 |
王老师 |
13891671664 |
36 |
宁强县阳平关镇中心小学 |
姚老师 |
15229569919 |
37 |
宁强县阳平关镇大水寺小学 |
王老师 |
15991966895 |
38 |
宁强县阳平关镇竹坝河小学 |
张老师 |
13630262924 |
39 |
宁强县阳平关镇双河小学 |
薛老师 |
13488098783 |
40 |
宁强县燕子砭镇初级中学 |
成老师 |
13630205129 |
41 |
宁强县燕子砭镇中心小学 |
刘老师 |
18220467356 |
42 |
宁强县燕子砭镇中坝小学 |
魏老师 |
13772207723 |
43 |
宁强县安乐河镇中心小学 |
严老师 |
18829579092 |
44 |
宁强县安乐河镇八海小学 |
杨老师 |
13991624741 |
45 |
宁强县巨亭镇九年制学校 |
高老师 |
18729605235 |
46 |
宁强县巨亭镇中心小学 |
杨老师 |
13488090955 |
47 |
宁强县太阳岭镇九年制学校 |
赵老师 |
13484993105 |
48 |
宁强县太阳岭镇苍社小学 |
王老师 |
18717467542 |
49 |
宁强县广坪镇初级中学 |
赵老师 |
13891622620 |
50 |
宁强县广坪镇中心小学 |
高老师 |
13992623842 |
51 |
宁强县青木川镇九年制学校 |
付老师 |
13772203677 |
52 |
宁强县青木川镇玉泉坝小学 |
李老师 |
15991865281 |
53 |
宁强县舒家坝镇九年制学校 |
文老师 |
13571474876 |
54 |
宁强县舒家坝镇沙河子小学 |
陈老师 |
13649160698 |
55 |
宁强县幼儿园 |
黎老师 |
13891656335 |
56 |
宁强县第二幼儿园 |
何老师 |
18628630707 |
57 |
宁强县第三幼儿园 |
汪老师 |
13891631123 |
58 |
宁强县西城新区幼儿园 |
唐老师 |
13700269532 |
59 |
宁强县新星幼儿园 |
赵老师 |
15991966998 |
60 |
宁强县银河幼儿园 |
韩老师 |
13571481696 |
61 |
宁强县教育体育局 |
教育股 |
(0916)4397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