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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朝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声明

成朝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声明

宁不动产登公(2025)23号

因本人(单位)保管不善,将陕(2016)宁强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71378号地址:宁强县太阳岭镇赵家河村五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成朝鲜

发布单位:宁强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