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2024年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山区河道管理,确保我县山区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现明确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如下:
1、县、镇、村三级河长责任人;
2、主管部门责任人;
3、防汛抗洪人民政府首长责任人;
4、日常管护责任人。
现将我县纳入山区河道管理的河流“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宁强县水利局反映。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16-4220600
附件:宁强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