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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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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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陕西汉江之源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宁强县汉江源景区滑雪场建设项目 |
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二道河村汉江源景区 |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二道河村汉江源景区,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3936m2,项目建设内容为:滑雪场25910m2(包含3条初级道、5条中高级道、一条雪地魔毯,总长348m),戏雪区(占地面积6350m2,包含儿童娱乐雪区、雪地魔毯1条、10条雪圈道、1个雪地摩托区),服务楼1810m2,以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等。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78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34%。 |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