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全县人民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应急意识,熟知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及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工作安排,我县定于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在县城与全市同步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具体时间和形式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于3月13日上午10时开始试鸣,至10时19分结束。
二、防空警报试鸣顺序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预先警报:10:00至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10:08至10:11,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10:16至10:19,连续鸣放,时间3分钟。
三、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秩序。
特此通告。
宁强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