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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宁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宁强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召开《宁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全县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我局拟召开《宁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相关事宜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宁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是否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10231430分在宁强县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地点、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1.县级领导: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领导;

2.参会单位: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国土资源所所长及村(社区)主任2名和村民代表2名;县财政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局、水利局、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主要、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四、听证会要求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了解、熟悉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政策,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镇办、村实际情况,对本次调整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代表听证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充分表达所代表的利害关系人的意愿。

3.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4.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3分钟。

5.听证代表要准时出席听证会。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参加听证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6.请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务必于1023日前将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书面报县自然资源局。

五、申请方式和受理

单位地址:宁强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赵永军   电话:13891656158

特此公告

宁强县自然资源局

202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