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宁强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郑文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郑文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宁不动产登公〔2021〕3号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宁强县汉源街道办兴农街2号回迁楼一单元5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宁房权证宁字第11097号,面积:112.70㎡)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郑文庆

20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