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宁不动产登公〔2021〕3号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宁强县汉源街道办兴农街2号回迁楼一单元5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宁房权证宁字第11097号,面积:112.70㎡)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郑文庆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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