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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2021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我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其中一项是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调查有关事项进行公布,请各学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调查方式: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社会人士、教师和高年级学生。

问卷类型:问卷内容根据调查对象不同分为教师问卷调查、学生问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参与方式

扫以下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参与调查,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您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