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宁不动产登公(2020)16号
彭泽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宁强县汉源镇西街口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宁房权证宁字第0350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彭泽民
发布单位:宁强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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