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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大安镇集镇综合治理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宁强县大安镇集镇综合治理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强县大安镇集镇综合治理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已由宁发改农经〔2015〕4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强县大安镇集镇,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滨河一路和滨河二路的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工程。其中给水管道2152米,污水管道1974米,雨水管道1901米。

  本项目施工设一个标段,工期10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须知

  1.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2. 施工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以上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资料一套(加盖公章);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

  六、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自 2017年11月30日至 2017 年12月6日止(节假日不受理),每工作日上午8:00分~12:00分,下午14:00分~18:00分,在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大安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91606899  

  代理机构: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鑫辉茗都C座103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8291690633

 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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