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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来宁开展《汉中市青木川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33日至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建军一行来宁开展《汉中市青木川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明华,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治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自勇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宁强县青木川镇魏氏宅院、辅仁中学、瞿家大院等地,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青木川文保单位、历史建筑、非遗等历史文化资源及保护传承利用情况。


座谈会上,市住建局介绍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王治国汇报了青木川古镇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县住建局、县文旅局、青木川镇、青木川景区管委会补充发言;与会的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和古镇居民围绕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立法的重要性,立法有利于增强稳定性和长期性,克服盲目性、随意性。

调研组强调,推进立法工作要共识共立,广泛吸收各方智慧与意见,提升立法质量,严格遵循程序,确保程序规范公开。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古镇保护及立法经验,借鉴成功案例,精准调研,明确青木川古镇保护范围。合理划定核心、控制与协调区域,避免周边环境受损,加快编制实施规划,确保规划与立法条例范围一致。同时,要梳理文物保护、风貌、消防、旅游秩序等问题,明确禁止事项与处罚措施,细化相关措施。

要切实加强古镇保护,落实管理要求。强化监督,规范景区秩序,改善环境,运用数字化手段丰富业态,加大文化活动策划营销,借助周边景区优势推动文旅产业集群发展,做好条例起草,实现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