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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9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材料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

根据汉中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汉人社发〔2017〕152号)精神,不再组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职称由具备人事管理用人单位认定。结合我县近年来引进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多样化现状,为进一步拓宽人才发展队伍,现将我县农业系列初任职称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资格。

1、大专毕业1年,定职为技术员,聘任在技术员岗位2年,聘任为助理;

2、本科毕业1年,定职为助理;

3、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聘任为中级职称;

4、拟转职务序列的人员,应在变动后的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

5、拟改系列的人员,应在变动后的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并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评审表须用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表格下载地址:http://rsj.hanzhong.gov.cn/ztgz/rsgl/201903/t20190326_574807.html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证、身份证;

3、上报材料须统一装入档案袋内、限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如实填写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务层次。

三、其它要求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人教信息股;

2、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20日—8月5日;

3、请各镇办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评审准备工作,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强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5日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系统各单位。